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劳务派遣用工中工伤、纠纷、连带责任风险防控

1. 工伤共同担责(法定连带)

派遣员工发生工伤:用工单位负责现场救治、事故上报、配合工伤认定;派遣单位申报工伤、办理理赔。

社保赔付不足部分,员工可同时起诉用工单位 + 派遣公司,双方承担连带赔偿责任。

高危岗位务必完善安全防护、岗前安全培训,留存记录降低过错比例。

2. 劳动争议处理

员工仲裁 / 起诉时,用工单位与派遣公司列为共同被告:

考勤、绩效、加班、岗位福利相关争议,用工单位承担主要举证责任;

日常管理文件、薪酬核算单据长期保存备查。

五、高频违规雷区(务必规避)

核心业务、管理岗使用派遣员工;

派遣员工占比超 10%;

辅助性岗位未走民主公示流程;

同工不同酬,派遣员工福利、奖金区别对待;

与无劳务派遣许可证机构合作;

直接给派遣员工发工资、签补充劳动合同,形成事实劳动关系;

随意退回员工、辞退三期、医疗期员工;

以业务外包名义行派遣之实(假外包);

长期连续派遣同一员工,变相规避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。

 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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