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落实同工同酬,杜绝歧视
同岗位派遣工与自有正式工完全一致:基本工资、绩效、加班费、夜班补贴、高温补贴、节日福利、年终奖、带薪年假标准无差别。
不得单独设置派遣工薪酬体系、不降低派遣员工福利待遇;连续用工需正常调薪。
2. 劳动安全、培训、劳动条件保障
统一提供劳动保护用品、安全作业环境,执行国家工时、休息休假标准;
开展岗位技能、安全生产培训,留存培训签到、考核记录;
统一排班、考勤,但工资发放主体为派遣公司,用工单位仅核算薪酬后拨付派遣机构,不直接给员工发薪(避免被认定事实劳动关系)。
3. 工资、加班费、社保协同管理
加班费、绩效、岗位福利由用工单位承担,按月足额结算给派遣公司,不得拖欠克扣;
跨地区派遣:在用工单位所在地缴纳社保,协议明确由派遣单位落地参保;
定期核对派遣公司社保缴费记录,防止漏缴、断缴;员工投诉欠缴社保,用工单位连带补缴。
严禁向派遣员工收取押金、报名费、服装费等任何费用。
4. 禁止二次转派遣
不得将本单位接收的派遣员工再派遣、借调至其他单位,违者违法。
5. 日常制度统一,管理留痕
派遣员工统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,入职时书面告知规章制度、岗位要求;
完整留存:考勤记录、绩效考核、加班审批、培训记录、奖惩文件、岗位公示材料,劳动仲裁时作为合规证据。